顶点小说 > 历史小说 > 明朝败家子 > 第六百六十章:不堪一击


目送着江臣与邓健走远。

        方继藩心底有些惆怅。

        又送走了一个门生,而这江臣的使命,只怕并不比徐经要轻松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可几乎是形同于是张骞一般,深入至敌人的后方中去啊。

        在没有发现矿脉之前,是绝没有人肯去那鸟不生蛋的地方的,趋利避害,是人性的本能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,方继藩必须得让江臣们前去,而后告诉天下人,那里的价值。

        方继藩也只大抵记得,白银的矿藏丰富无比,其中贵金属,就有金银铜,其实眼下,佛朗机人在美洲还没有真正进行殖民,他们所发现的大量的白银,还没有流入大明,此时的白银价格,十分不菲。

        至于黄铜,那就更不必说了,他只记得,后世白银市的黄铜,质量优良。当然,方继藩对于白银市唯一的认知就是,后世这里还会出现一个作家,叫做孑与2,写《汉乡》的那个,书写的极好,他和自己一样,也是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愿……会有好消息吧,若是这矿脉在当前的技术无法勘探、发掘,那么自己就真的懵逼了,非要被朝中那些老家伙们,笑死不可。

        心里一声叹息,便美滋滋的往公主府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……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占城郊野。

        交趾的西山书院,而今已是人满为患。

        七百多人,围在沙地里,人数太多,每一个人都是席地而坐,团团围在王守仁的四周,为了照顾后排的人,人们尽力挤在一起,没有一个人发出声音,几乎所有人屏着呼吸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们安静的听着王守仁授课。

        交趾原为安南国,本就饱受儒家熏陶,受中原的影响,人们对于知识和文化,有着一种本能的敬重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们或许,并不喜欢城里明军装束的士兵,可对于王守仁这般的儒衫纶巾的文化传播者,却有一种本能的敬意。

        许多人来时,只是想凑一凑热闹,可在这里,更多人,找到了自己存在的价值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世上,有谁甘心于碌碌无为呢?..

        男儿大丈夫,自有一番自己的梦想,但凡是菱角没有磨平的人,尤其是以年轻人居多,他们初来时,先是学汉话和粗浅的识文断字,都是王守仁的弟子们教授,一些来的早的学兄,也会帮助他们,每日王守仁授课的时间,也不过是区区一个时辰,这短短的一个时辰之后,便是带着人开垦、练剑、骑马。

        也有人愿意跟着西山医学院的学兄下乡去,因为总有附近村落的人,前来请他们治病。

        交趾的医学,承袭的本就是汉医,当然,他们学的并不高明,许多用药和疑难杂症,大多在大明,早有了对症下药的方法,可到了这里,可能就是绝症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这里因为地处湿热的环境,疫病容易滋生,因而现在医学院已经开始教导本地的乡民们灭蚊,普及多喝热水防治疫病,偶尔,若有重症的病人,医学院虽只配了为数不多的金鸡纳霜,却也会开出一点药去。

        人们对于这些读书人,开始变得善意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使得更多附近的年轻人认为西山书院的读书人,是极了不起的人,越来越多人,开始来此。

        在这里,他们学的,并非是如何做一个汉人,而是同理,其实天下之间,但凡只要学会了同理之心,自然而然,你才知道,原来所有人所经受的苦难,虽有不同,却彼此之间,又有诸多的共同点,而后,这至简的大道一经传授,最终,解决问题的办法,才是知行合一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实来此的,多是穷苦人,他们备不齐纶巾儒衫,索性穿着草鞋,带着竹编的斗笠来,这一个个竹编斗笠之下,都是一张张如痴如醉的脸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些本是无知的人,突然被灌输了知识,这才知道,原来世界是这样的,一扇门对他们打开了,才知道,原来,自己是天下苍生中的一份子,而读书人的本质,求于知且敏于行的本质,在于入世,在于使这个天下,更加美好,这……即是仁政,是天下大治,可要追求大治,却又需脚踏实地…

        王守仁在教授他们什么是理想,同时,也在敬告他们何为现实,人需有大志,人又需脚踏于实地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些道理,配合上让他们在地上抄写的四书五经,以及开垦劳作,彼此之间,相互交流和学习,使无数人,产生了某种明悟。

        大丈夫在世,当效先贤,提三尺剑,建不世功;亦当读万卷书,行万里路,传播圣学,要使天下人人皆尧舜。

        道路艰难,可这又何妨呢?

        君子迎难而上,明知不可为而为之,不亦快哉。

        看着这一双双求知若渴的眼睛,王守仁徐徐的授着课,他所推崇的大道至简,其实就是将孔孟的学问简单化,而非如妇孺们一般,故作高深。因而,哪怕是乡村野夫,只要大抵有了汉话的基础,也能勉强听懂。

        说到一半,突有一人站出来,此人其貌不扬,头戴斗笠,却是朝王守仁深深作揖:“学生阮兴建,见过先生,学生近来得了一部书,里头有些道理,不甚明白,还请先生指教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王守仁淡淡的看了此人一眼,微笑:“何书?”

        阮兴建便徐步上前,自袖里取出一部书来,道:“先生请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王守仁接过书,低头,这显然是一部安南的书籍,不过依旧是汉文所书,读起来并不吃力,只是一些语法和用词上,释义有些不同而已。

        可就在此时,这阮兴建突然的眼眸深处,掠过了一丝寒芒。

        只在这刹那之间,他的袖里,突然抖出了一支匕首。

        匕首锋芒毕露,闪烁着银光,只在这刹那之间,阮兴建匕首刺出,同时大喝:“尔乃汉贼,在此妖言惑众,安南志士,恨不能生啖尔肉!”

        竟是……刺客!

        这刹那之间,所有人都猝无防备。

        那匕首犹如惊鸿,电光火石之间,已至王守仁的喉头,这刺客显然非寻常人可比,静若处女、动若脱兔。

        可也只在这刹那。

        王守仁平静的脸上,依旧的平静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的手轻描淡写的抬起。

        竟是搭在了刺客的手肘上。

        不等刺客愕然,王守仁的手一扭,刺客握着匕首的小臂,居然改变了方向。

        刺客只觉得自己头皮发麻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的匕首依旧还在手上,却已改变了方向。

        有如一股巨力,匕首竟是通过王守仁操纵着自己的小臂,生生的朝自己的咽喉划去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是蓄意的谋杀,匕首何其锋利,这吹毛断发的匕首生生在刺客的喉头划过。

        没有声音,世界安静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刺客不可思议的看着王守仁,王守仁的面上,没有表情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是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刺客的咽喉,突的开始渗出血,锋利匕首所造成的伤口,何其轻薄,起初,只是斑斑的血迹顺着那几乎不可见的伤口渗出。

        而随后,点点的血迹,化过了一条平直的血线。

        噗……

        鲜血突然泊泊涌出,咽喉处的动脉显然已经割断,终于,热血犹如蓬雨一般冲出,喉间血雾弥漫,刺客下意识的,手中匕首叮当落地,双手捂住了自己的脖子,想要止血,可捂着脖子的双手鲜血淋漓,却无论如何都止不住,最终,那如涌泉一般的鲜血流尽,这叫阮兴建的刺客口里发出仿佛自喉头的可怕咯咯声,倒在了血泊之中。

        所有的门生,错愕的看着这一切。

        反应过来的众生有人大喝,有人要朝王守仁奔跑而来,有人按住了腰间的剑柄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刺客太快了,且此前没有任何的征兆,等到大家意识到危险时,刺客却已倒在了血泊。

        甚至许多人,都还没有分辨出到底发生了什么。

        王守仁的脸色,依旧平静,他没有去看刺客一眼。

        却是轻描淡写的道:“雕虫小技,班门弄斧,跳梁小丑,不堪一击!”

        这就是王守仁对这刺客的评价。

        想当初,我王守仁玩刀剑的时候,你还没有出生呢。

        人们对于所谓开宗立派的大儒者,往往有一个根深蒂固的印象,总认为这样的人,定是以德服人,其实这统统都错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若非是统治者扶持起来的所谓儒者,几乎没有人是迂腐的,迂腐的人,何以开宗立派,早就被人砍死一百回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想当初,孔子在的时候,也不只是教授弟子宣传仁义这样简单,对于孔子的政敌,孔子几乎是坚决打击。当初孔子在鲁国,和少正卯一同讲学,少正卯却将孔子的学生都吸引了去,孔子就任鲁国官员之后,上任七日,即杀少正卯于东观,暴尸三日。

        王守仁自也绝不是那等,你要杀我,我和你讲道理,用仁义道德来感化你,王守仁在历史上,本就是杀伐果断,刺客痛下杀手的同时,王守仁也已杀意顿起。

        看着无数错愕的门生弟子,王守仁徐徐起身,他什么都没有说,甚至眼角的余光,都不曾扫视刺客的尸首一眼,只轻描淡写道:“吾去沐浴更衣,诸生稍待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随后,飘然朝书斋去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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